陈书、和成锋,以及黄毛在房间内谈事的时候,朱一霸、陈川和江海也走了进来。
房间内,慢慢变得心服口服的和成锋将该案的前因后果细细讲了一遍。
案子的很简单,就是死者在网上认识了郑杰并相恋。
郑杰介绍死者一个伪造的期货杀猪盘,使其被骗几十万后,被郑杰在酒店所杀。
当然了,郑杰到现在都没有承认是自己杀的人。
陈书想了会儿,从另一个方面切入:“郑杰的母亲,酒店保洁员郑阿妹那边招供了吗?”
“没有,也是什么都不认,不过估摸着最少也是个从犯。”和成锋回忆片刻,慢慢说着,显然审讯时并没把重心放在郑阿妹身上,但打眼一瞧那老女人,基本上跟案子也脱不了关系。
办案经验丰富的警察,由于长年累月的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特别是华国这种注重口供第一的侦查手段,日常工作至少一大半都在揣度和审问各类人员,所以看人这一块,不说百分之百准确,起码90%差不离。
普遍来讲,从没进过公安单位的普通老百姓,要是某一天突然被荷枪实弹、面容凶狠的警察关进封闭、狭小的审讯室里。
面对面的审讯,基本上几下子就得败下阵来,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得往外吐,因为大多数人没有经历过这种高强度、高压的情景。
特别是审讯他们的警察,都有着丰富的斗争经验,掌握着各种心理技巧,所以人们的心理防线很容易就能被突破。
除非像郑阿妹这种出于母子亲情的羁绊、刻在基因里的袒护,方才有可能死咬着不松口。
毕竟这种凶杀案件,一松口儿子就得被枪毙,做母亲的还是有概率不招供。
不过死扛着不说话,也掩盖不了她们本身在面对审讯时,所表现出来的,不受控制的神态和情绪。
简单说,在警察眼里,他们就是把“我有罪”三个字明明白白的刻在了自己的脸上。
陈书点点头,同意和成锋的判断。
经过陈书的几次发问,和成锋这会儿有点闻出味道来了,快速道:“陈警官,你的意思是,郑杰是通过绳子攀爬进入死者的房间,动手后又用绳子逃了出去?可他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
江海皱着眉头冥思苦想,跟着喃喃道:“密室杀人...密室杀人...”
陈书见江海思考,便尝试引导着对方的思路:“嗯,要不我们先不去管郑杰的不在场证明。就单论这个人,你觉得他是凶手吗?”
和成锋点点头,肯定道:“必须是!目前种种迹象都指向了郑杰,可就是找不到他进入房间的证据,他也死不开口。哎!”
杀人偿命是国人自古以来、潜移默化就有的意识,承认是枪毙,不承认可能还有一条活路,即使这个概率只有1%,大部分人也愿意尝试。
所以警察在面对杀人犯时,想倚靠口供定罪挺难的。
不过在办案的顺序上,都是以先拿到认罪的口供为主,再依照这份口供去寻找人证和物证,从而形成证据链的闭合。
从另一方面来讲,口供解决不了问题,就得从物证上想办法了。
为了美观,酒店的外墙平平的,并没有安装可供攀爬的水管和空调外机,犯罪嫌疑人想通过外墙进入房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连一处借力的地方都没有。
所以,只有使用工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问题又绕了回来,也就是陈书先前提出的那一点。
既然不能解决郑杰进入案发现场的问题,那么就换个角度,从他离开案发现场进行推定。
陈书掏出黄皮烟,给在场几人散了一圈,在递给到江海的时候,见对方也傻愣愣的探出手来准备收着,反手就给了他额头一个板栗。
他缓缓道:“根据24小时不停的监控显示,走廊和天花板都没有存在郑杰离开的可能。那么根据房间内窗帘布上带有楼下新鲜泥泞的绳子的印迹,我们可以假设郑杰是使用绳子通过窗户离开房间的。
“试想,郑杰如果是通过绳子离开房间的话,那么他所使用的绳子,最后必然还会绑在房间内,带不走。”
和成锋有些被绕晕了,皱着眉头问道:“可你不是说郑阿妹第二天进房间的时候,没有将绑在房间里的绳子处理掉吗?那这绳子去哪了?”
陈书看向江海,见对方也是似懂非懂的,便提议道:“和大队,我想我们可以去外面买条粗绳来去现场来一次实地演练,想必会比在这里空想好上许多。”
说干就干,黄毛从酒店物业处借了一捆粗绳,便直奔案发现场。
路上,陈书与跟在他边上的江海说着自己的经验:“有时候坐在办公室里百思不得其解,我们可以尝试去现场做几个实验。有时动起来,会得到意想不到的信息。”
“嗯!”江海重重的应道,双颊红红的。
众人来到案发现场的房间,黄毛将粗绳散开,接着放置在留有痕迹的窗帘布边上。
围绕着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