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敌冒进取死之道”,一时间面红耳赤。
宇文陇被吵得脑仁疼,沉声道:“胜负即将分晓,何需争执?传令下去,不必理会两翼敌军骑兵,只需向前突进击溃右屯卫中军即可!待到右屯卫溃败,全军严阵以待,不许追击,立即结成阵列以对抗身后杀来的吐蕃胡骑。”
对于他来说,吐蕃胡骑才是最大的威胁。
这些吐蕃兵卒勇猛剽悍、悍不畏死,一旦己方阵势被敌军骑兵冲出豁口,则很可能使得军心溃散,出现溃败之势。
故而击溃右屯卫不值得炫耀,应战吐蕃胡骑才是最为艰难的时刻。
“喏!”
左右将校领命,纷纷策骑而去,赶赴各自部队传达军令,敦促步卒加快脚步,以便跟上冲锋的骑兵。
宇文陇策骑立于中军,遥望前方即将接阵的骑兵,稳的一匹。
……
宇文陇部的骑兵知道敌人骑兵已经迂回向两翼,前方一马平川,只需将速度提升至极限,狠狠撞入右屯卫阵中,此战大抵便可获胜。故此,全军上下士气鼎盛,兵卒猫腰立在马背上呼喝连连,不断催促胯下战马加速再加速,风卷残云一般冲向右屯卫阵地。
骑兵冲锋之威势惊天动地,快逾闪电,只是几个呼吸之间,便抵达刀盾阵前方,眼瞅着便可突破阵势,长驱直入。
“砰!”
一声震撼脏腑的闷响,数百杆火枪在同一时间射击,枪口喷出的硝烟几乎在一瞬间连成一片,无数铅弹爆射而出,瞬间穿越二十余丈的空间,狠狠的撞在骑兵身上。
携带着强大动能的铅弹轻而易举洞穿骑兵身上单薄的革甲,钉进血肉之躯,狂暴的将血肉脏腑尽皆撕碎。
冲在最前的骑兵犹如被一只无形的镰刀狠狠的割了一刀,惨叫着自马背坠落,旋即被身后冲上来的战马踩得稀碎。
“砰!砰!”
右屯卫兵卒的三段击连续不断,一排一排的排队放枪,枪口的硝烟弥漫汇聚,黑暗之中将兵卒的身形掩藏起来。这种射击方式根本毋须目测,所有兵卒都是抬起枪向前射击,以密集的火力给予敌军重创,所以再多的硝烟也不会产生影响。
骑兵有着强大的冲击力与机动力,所以自古以来便被誉为“战争之王”,是继战车之后席卷天下的大杀器。历朝历代,谁能掌握西北的养马地,谁就能横扫六合、睥睨天下,否则就只能龟缩于城池之后,只有防守之功、毫无反击之力。
然而在热武器诞生之后不久,骑兵便逐渐退出战场的主要舞台,沦为附庸,再也不曾焕发出炫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