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花销。”
一旁的张氏正在看那匹花布开心,闻言忙是踢了他一脚:
“你挣多少,人家挣多少?这对文龙算得了什么?”
王金贵瞪了老伴一眼:
“他年纪轻轻的,哪怕能挣钱,日后花销的地方还多呢,不娶老婆不养孩子了?他是读书人家,自然要高门高户的娶了去,你以为是几两银子就能打发的?”
王文龙笑道:“这些日子住在家里多劳伯母照顾,我在家里白吃白喝也不见如何花销,如今我手头稍稍宽裕,这点礼物不算什么的。”
王文龙这番话情真意切,说的张氏心中对他越发喜欢。
大家收拾一阵,张氏拉着王金贵去整治那只猪蹄,王文龙则是回到了屋中,摊开稿纸奋笔疾书。
书稿过了之后,他写的越发有动力。
这几天他也熟练了用毛笔写快字,而且王文龙前几天的书稿中那板板正正的规整繁体字让邓志谟颇为好笑。
邓志谟还以为王文龙是因为在西洋开蒙,不知道此时人的写作习惯。
他今天专门告诉王文龙说有些太过于复杂的繁体字可以简写,没必要一板一眼。
王文龙这才明白原来此时人也是大量使用简体字的,特别是像他们这种专业作家,要全用繁体字不得把人累死?
而且照邓志谟说的书坊里头还有勘校先生,会把他写的潦草的稿子勘校时改过来。。
王文龙恍然大悟,于是现在干脆就基本用简体字书写。
这一来写作速度大为加快,还没到晚饭时间就已经得了两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