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朱丽还是婉拒了陈书的好意。
毕竟俩人分属不同单位,陈书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完成,而且刚刚还熬过一夜。
站在路边望着载有朱丽的警车离去,陈书忽然有种莫名的惆怅。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因为那段在NJ与之一同调研的日子里,也许是因为这次一同破获命案的经历,总觉得心底里涌出不一样的情绪。
想到这里,陈书又觉得十分好笑。
朱丽在NJ给人的感觉是那种很利落、很有胆识,性格直接爽快的女汉子,而且还很善良,这从她执意跟着特侦队上一线担任急救医生,以及后边一直陪着陈书在医院疗伤这两件事情上就能看出来。
可这次在河边研讨案情和剖析浮尸,朱丽却又是冷静、专注的另一面,总爱板着个脸。
还挺好看......
要是前年他听张局的意见,去了刑大,也许......
陈书摇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掉,转身进了高尔夫,开着车前往单位。
时间尚早,他也不想回家挨着母亲的八卦,就准备去单位玩玩新买的3A大作。
开进特警大队的大院,隔着老远就见到大队长李达牵着一条体型不小的大白狗在院子里溜达,满脸喜色。
陈书下车后和李达打了声招呼,李达嘴上应着,眼睛可全挂在大白狗上。
“李大,这是我们队里的大狗?”
“什么大狗?防暴犬!拉布拉多猎犬!”李达有些嗔怪陈书的没眼色。
这大狼狗仿佛能听懂人话一般,狗头一仰,鼻孔喷气,发出了不屑地哼唧声。
接着看向陈书,冲着“嗷呜...嗷呜...”的叫唤几声,那眼神明显在表示自己的不满,就好像在说:你才狗呢,你全家都是狗。
原来是拉布拉多......陈书一愣,这家伙都胖的看不出来品种了,怎么性格还这么吊。
“哈哈,陈书,你看看,这家伙可聪明得很,都听得懂!它在跟你耍脾气呢!对了,这家伙可是接受过缉毐训练的!今晚上街巡逻,把它给带上,指不定得做点什么成绩出来!”李达信心满满,一副识犬之明的表情。
这把陈书一下逗乐,觉得大队里多一只警犬也挺有意思。
东州属于治安很好的城市,监控覆盖率高,街面见警率也不低,警犬很少用到。当年陈书也是因为要去看守所提讯,而警犬大队驻地正好挨在看守所边上,才见过几次。
自从调任正明特警大队,陈书也是第一次在队里瞅着警犬,这会儿见大队长如此宝贝,也是稀罕的围了过来。
“大灰。怎么样,这名字是不是一听就感觉很威武雄壮?我取得!”
看得出来,李达对这只新来的警犬非常喜爱,连名字都亲自给取上了。
等陈书走近了才发现,这哪是威武雄壮,分明是条膘肥体壮的胖家伙。虽说大灰看着一米多的个头,可在陈书的记忆中,警犬应该比较壮实和英武才对。
哪像眼前这家伙,毛色倒是油亮发光,可这圆滚滚的身体让人很是怀疑它短小的四条狗腿能不能撑得住。
其实已经不能用胖了,得用膨!
在聊天中,陈书得知,他们的上级机关,也就是东州市特警支队为了在全市范围内提升特警的正面形象,特地从直属警犬大队抽调精英警犬,给下属的市区几个大队都给配发了一条。
就这,还精英警犬?
莫不是在警犬大队混不下去只能下派到咱大队了吧。
陈书勾了勾嘴角想吐槽,可看着李达爱不释手的模样,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想起后备箱里还存着中午和朱丽在西餐厅聚餐时打包的战斧牛排,陈书转身去了停在不远处的车上将打包袋顺手装在电脑包里,准备拿到办公室当晚饭吃。
毕竟这么贵的东西,浪费了可不好。
正当他往办公楼走去时,突然觉得提着电脑包的右手一紧,低头一看,哎哟我去,大灰不知道为啥死死咬着不放。
李达噗嗤噗嗤跑过来,比大灰还兴奋地往陈书身上凑:“陈书,你这袋子是哪来的?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一下子防不胜防,搞得陈书也是一头雾水,愣在当场。
第一反应是西餐厅里的牛排可能涉毐,也许去他家厨房能发现点什么;第二反应是前几天去的浮尸现场,也许是因为沾染了重案的引诱,所以惹得这警犬反应如此强烈。
“李大,这...这...”
陈书虽然从警多年,可也是第一次和职业警犬互动,脑子里又在回忆白天的场景,一下说不话来。
这神情落在李达眼里,更是坐实了他的怀疑。
他笃定道:“陈书,这袋里的东西是你亲手放进去的吗?我学过,这警犬要是蹲坐在边上,就是说明有情况的意思!”
当时赶着出门追朱丽,确实没注意袋子里放了什么......陈书迟疑片刻,摇了摇头。